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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沒有回頭路-錢要花在「網絡合作,公私協力」 的預防性整合工程

 

2018/06/27

 

從小燈泡遭砍頸,到近期家暴案件急遽攀升、涉及情感衝突等事件,已然是台灣社會最矚目的焦點,也導致多數人的死亡或重傷。首先我們需要釐清,以小燈泡、華山分屍事件來說,根本無涉情感衝突或恐怖情人;至於多數的情殺、家暴、性侵案件等,大家都在追問「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更多的疑問和不安則是「我們該怎麼辦?」。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呼籲中央政府只有朝擴大「網絡合作,公私協力」的預防性工程前進,我們已經沒有回頭路!

 

有關家暴性侵的資源分配,從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的經費編列來看,2017年2億3,876萬6,000元,低於2016年2億4,108萬5,000元、2014年2億6千餘萬元、2015年2億4千餘萬元。再者,2015年修法後,我們原本期待能編足、甚至增加預算的防暴基金,政府單位只以倒入公務預算方式虛應,導致原已嚴重不足的經費,除了要苦撐三級預防的後端保護服務,還要被用來挹注修法後擴張的服務對象,例如:目睹家暴兒少、16歲以上非同居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等。此外,政府雖在前瞻計畫中提出「社會安全網」,但企圖以增補社工人力的作法,來防堵近期的社會事件繼續擴散,這樣恐怕無法根本解決問題!  而依據家暴與性侵害防治基金設立之宗旨與願景中提及: 鑑於世界潮流已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視為可預防之公共衛生議題,並從健康促進之生態觀點來推動,本基金將以「預防勝於治療」之概念推動相關防治措施, 以維護全民心理健康及穩定社會安全之基礎。但如上述而言,目前的做法並非如此。

 

深究近期社會事件的解決策略,涉及人際關係「上、中、下游」的系列性脈絡,也就是「上游(對人的尊重-包括性平/情感教育)」、「中游(情境預防)」、「下游(人際關係的應對)」。在家暴法20週年的今天,我們回顧過去的種種努力,確實政府在不同部門都有處理,諸如性平教育、家暴的三級處遇等,然而,政府片斷的施政方向,無法織補人際間的情感、兩性關係與人身安全的保障,其次,「一個專業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單單仰賴增加社工人力,企圖去防堵這個怒瀾洪濤,根本就是螳臂擋車,也對社工單位期待過高。

社會問題的產生有各式源頭,當環境變遷,從個人問題延伸到家庭議題、乃至社會治安事件時,政府的資源配置(錢、人力配置)具有「政策引領」的要責,從過去防暴基金到現在的「社會安全網」,用錢佈建社會福利中心,與增聘數千名社工;卻忽略更關鍵重要的整合不同網絡的分工,串聯社會各個環節的力量全面預防工程。

 

民間團體想要疾呼的是,中央政策需要更精準、更確實、更全面的佈置,因為這已經不只是弱勢家庭的問題,更涉及社會治安層面。解決策略的真正精髓在於八個字:「網絡合作,公私協力」!無論是防暴基金、「社會安全網」的預算分配等,或不同網絡機制的整合、稽查和確認,絕對不能走回頭路,必須更精準、更嚴密、更擴大的全面進行「預防性」開展。中央應該去做整體引領的工作,把片斷的政府組織、片斷看待問題的方式,由中央來進行系統性工程的帶領,對整個網絡合作、公私協力有更積極的建樹,包括所有的專業,如性別平等、情感教育、警政社區聯防、司法公權力程序、社工的關懷陪伴連結資源等,建構整個網絡合作,來進行系統性的社會預防工程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