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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議媒體踐踏台灣女性-NGO站出來!記者會會後聲明稿

5/21、5/22自由時報對新聞主播性別歧視汙衊性的報導,引燃閱聽大眾對媒體A化新聞的反感。台灣防暴聯盟於5/28日上午十點召開「抗議媒體踐踏台灣女性」記者會,呼籲報業公會有效監督並落實罰則,媒體從業人員接受性別平權訓練,媒體自律並禁止物化女性,地方主管機關貫徹執行性騷擾防治法,在未來的《性別平等基準法》的制定裡,政府需對媒體報導有相關規範!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表示,媒體是國家社會的眼和心,時時刻刻影響著我們文化、價值觀與思想!究竟媒體是創造了性別歧視、殘暴或低俗不尊重的文化?還是破除性別刻板印象、提升弱勢性別族群地位?今天台灣防暴聯盟把我們的價值觀與理念帶到會場,就是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承諾與行動,實踐對婦女的尊重與保護。台灣防暴聯盟這一年開始密切觀察平面媒體的報導,發現媒體普遍存在低俗趣味、物化女性、A化新聞與事實的搬弄。這次自由時報的報導是一種對女性的文字霸凌!也讓我們無法再等待,必須直接從媒體自律、媒體從業人員的性平人權訓練、報業同業公會的自律規範、地方主管機關貫徹執行性騷擾防治法,甚至國家制定《性別平等基準法》,將媒體主管機關與責任予以規範,進行具體與全面的媒體改革!
 
現代婦女基金會賴芳玉律師表示,婦女議題進展了二十幾年,發現我們竟然還是在原點:媒體是如何的消費女性、物化女性!媒體做為台灣的第四權,應該是台灣的眼睛、台灣的耳朵、台灣的嘴巴。二十年後再回到原點看這件事情,我們的性別意識到底進步了多少?西元2011年台灣CEDAW內國法化,它是一個消除歧視女性的公約,在這邊要問的是:政府的政策在哪裡?媒體的自律在哪裡?用罩杯決定了新聞主播專業,這樣A化新聞的論述,所帶給社會的就是一種嚴重的致癌物,侵蝕著我們的文化與下一代。它不該被漠視,政府及媒體應該要有所積極作為。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媒體報導發展至今,以身材、胖瘦、罩杯、事業線…等等來論斷專業,這是一種對女性的標籤與歧視。我們對於新聞事件中的女性,常給予很多負面的標籤,這源自於媒體有很嚴重的性別盲,沒有具性別意識的媒體主管在看這些新聞時,就會缺乏敏感度,每當這些新聞傳遞給社會,就愈加強化這樣的性別歧視!這樣結構性的問題,要如何改進?最重要的,還是媒體要有自律機制、對媒體從業人員做性別意識的訓練、內部建立性別檢視的機制…等。
 
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葉大華秘書長表示,今天自由時報的報導,其報導品質崩壞至此有幾個原因: 1、記者衝即時新聞是所有媒體業目前面臨最大的問題,即時新聞無法對新聞事實去做核對、確認及平衡報導,更不用說還有餘力去做性別檢視的機制;2、媒體報導引用中國網友的留言,品質崩壞至此令人感到不可思議,從網路抄來的內容這還能叫新聞嗎?都不用查證,還在報導裡寫這是A書,這已經很明確地違反了《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5條所規定的過度描述猥褻的內容,足以開罰。目前電子媒體有衛星公會,這是一個集體自律機制;平面媒體的部份,目前只有蘋果日報有自律委員會。在兩年前,公民媒改聯盟有行文要求報業公會比照蘋果日報要建立一個自律機制,但是並沒有受到重視。報業同業公會有一個兒少新聞自律委員會,但它無法處理所有報業相關的不當內容,我將與賴律師合作要求報業同業公會針對這個案子做一個審議。然而,像自由時報這樣的報導,它不只是涉及到性別歧視及物化女性的問題,還可能複製了性別刻板印象給下一代。我們在這邊呼籲自由時報不要再迴避多年來公民團體所要求的建立自律機制,否則將會有更多閱聽人怒吼,因為不僅僅是性別歧視的問題,也涉及了人權議題,不斷地複製性別刻板印象,造成特殊族群人權被侵害的問題!
 
華夏社會公益協會王如玄理事長表示,從事社會運動長達20年,觀察台灣社會運動之所以能夠成功,靠的其實是媒體的力量。從民法親屬篇的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甚至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制定,這些法案的通過,憑一個資源缺乏的民間團體,為什麼有辦法能夠去撼動政府機關及立法院,能夠通過這些法案,其實靠的是我們媒體的幫忙、媒體的力量。媒體在台灣社會運動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今天站在這個地方去談媒體的改革,其實是相當沉重的。現今媒體的報導品質已到了一個臨界點,我們觀察到非常多媒體物化女性的報導,今天自由時報的這篇報導就某種程度而言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我們不得不站出來,我們要的是媒體自律的具體行動,我們要政府政策的配合。在這邊重申:第一點、用罩杯來決定專業,這對女性的工作權是一個很大的傷害!第二點、用貧乳這個標題來做新聞,已觸犯了性騷擾防治法的規範,可對行為人裁罰。第三點、台灣防暴聯盟5/4向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檢舉自由時報一則使用歧視字眼的報導,5/26收到回函:「礙難受理,敬請諒察。」這樣的回覆我們是非常難接受的,故在日後修《性別平等基準法》時一定要納入媒體的責任,才有辦法改善媒體現況。今天下午我們會正式在行政院性平會提案,要求院長處理這件事情!
 
犯罪矯正發展基金會鄭瑞隆理事長表示,看到媒體現狀,身為一位男性,個人在這邊感到非常汗顏!台灣男性經常在生活當中,有意無意地用一種眼光去看待女性的身體。在我研究家暴、性侵害問題的這20年裡,也從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和輔導教育的評估裡發現:許多性侵害加害人,他們從青少年時期就開始觀看A片,有一理論叫「道德淪喪說」,解釋了這種現象,意即經常觀看A片的男生,當他在看女性的時候,他會端詳女性的身體或女性的重要部位,也經常在生活中不自主的物化女性身體,甚至是歧視與貶抑,模仿A片中的情節去傷害女性。這些性侵害犯罪的加害人,他們經過專業人員的治療與輔導的成效是相當有限的,因為那個根深蒂固對女性的印象存在他腦海裡。我們深究這裡頭的歷程,發現A片裡有相當多貶抑女性身體和人格尊嚴的部分。然而,青少年與兒童是媒體最大的消費族群,他們常常從媒體獲得許多的資訊。媒體做為一個社會公益跟社會公器的角色,應該要善盡第四權,好好發揮監督政府的責任。這是我們最大的心願,也是我們今天開記者會最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