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說明
申訴後,我們會於7日內回覆審核結果,若確認符合申訴類型(不當性別暴力媒體內容),我們會將您的申訴意見轉達給相關主管機關或媒體,若相關單位或媒體有任何回覆意見,我們將透過您所留下的電子信箱告知您。
除了直接與媒體溝通,若有相關議題,我們也會於相關委員會提案,要求改善。我們也希望透過這個平台,收集大眾對於媒體性別暴力不當內容的意見,做為未來在媒體倡議的統計數據支持。
➤ 報導內文與事實不符(錯誤引用法律或判決) 範例1 範例2
申訴參考法規
• 個案資訊保護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30-1條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3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69條 第103條
• 媒體內容相關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3條 第45條 第46條
• 媒體自律規範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電視)
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平面)
防止刊載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內容自律規範及審議辦法
過度描述(繪)色情細節審查依據及報導原則
過度描述強制性交行為細節審查依據及報導原則
引用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公開之文書」應「為適當之處理」之報導原則